今天中午吃飯的時候,同事講到了,「在結婚前,都是幫別人養老婆!」這樣的論調。

乍聽之下,似乎覺得非常有道理。

但是,回家想了一下,結婚之前如果都是在幫別人養老婆的話,那麼

換句話說,

結婚前都是借別人的老婆來用囉?

如果是這樣的話,是虧還是賺?

借別人的老婆不用負責,吃完就可以丟,是虧還是賺?

這樣說來幫他付個飯錢,載她跑東跑西也就變得理所當然了?

 

很多事情,如果用金錢衡量的話,就什麼都不是了。

建議你還是捫心自問,自己愛不愛他,

不愛他的話,就別跟別人借老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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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魯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