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換禮物這檔子事,不知道是誰發明的。

老實說,我自己非常不喜歡交換禮物這檔子事,因為通常交換到的禮物都不是我需要的。

我個人偏愛實用型的東西,對於偏愛浪漫型的人,收到我的禮物肯定就是覺得不適當。

而我收到浪漫型的人的禮物,肯定也覺得不適當。

再則,交換禮物通常都會規定一個金額。

比方這次公司規定50-100之間,有些會規定範圍較廣的100-500之間,

但重點是,這樣的禮物真的很難買耶!!

水漲船高的年代50-100之間能買什麼?

通常這個數字的禮物看起來又特別廉價!所以做法有好幾種

1.把家裏的庫存找出來,挑個看起來不會太糟糕,又差不多看起來比100元貴一點的禮物。

2.忘記准備禮物,臨時去7-11買個巧克力.........(好吧!這也算是實用型的禮物,至少還可以吃。)

3.精心準備禮物(這就比較少人會這麼做了)

4.把一些自己不要的垃圾包一包,當作一個驚喜包(這真的還滿缺德的!)

總之大致上分為這四種人。

不論是哪一種,都很有可能再抽禮物的時候拿到地雷!

比方我上次交換禮物的時候,抽到一個手做的娃娃,我就覺得還滿地雷的。......>..<對不起!因為對方是我討厭的26仔!而且我本身真的不是很愛她!

然後很久以前玩抽禮物的時候,我把打電話到電台抽到的某某某專輯單曲CD拿出來送(非賣品那種)

結果,收到的對方臉馬上鐵青...........(我想如果他是他的粉絲,應該會開心到翻掉吧!)

所以抽禮物到底是誰發明的啊!!

我真的很討厭交換禮物這檔子事.....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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