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走路而看電影,乍看之下是不是覺得很蠢?或是很奇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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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送我兩張電影特映票,是星期一在華納威秀七點的電影。

片名不是很吸引我,時間也不是很吸引我(因為我不是一個喜歡晚上出門的人),

所以曾經想要把電影票送給人,可是又送不出去。

想找人跟我一起去看也找不到。

如果不去看,兩張電影票就浪費了。

所以,我必須為自己找一個去看電影的理由。

 

最近,再大創買了一個計步器,不是為了想要減肥。

而是因為自己真的太胖了,如果不運動,我怕我自己中風。

所以希望並且期待自己每天要走一萬步,其實也沒有很嚴格的要求自己。

或者其實應該說,我是很鬆散的在執行這個自己對自己的期望。

買了一個星期到現在真正走了一萬步的日子只有兩天而已。

上次走一萬步是從敦化走到小巨蛋在從小巨蛋走到101,我以為我走了很遠。

今天看了過往的日誌才發現,我錯了啊!

原來,以前的我,四年前的我,從101走到小巨蛋,在從小巨蛋走回來,都不會體力透支。

這次卻才走這麼幾些路程,幾乎可以說是之前的一半路程,僅僅這樣我卻已經體力透支了。

可見,我真的太久沒運動了。

 

於是,我為了我的一萬步找到一個看電影的好理由。

我可以搭捷運到忠孝復興站,然後走路到華納威秀,這樣應該有一萬步吧!如果沒有,那麼我就在從華納威秀走到國父紀念館,補足那幾千部應該就可以湊到一萬步了吧!

看似一個很蠢的理由,卻讓一個不想在雨天出門,不想在夜晚出門的懶人,找到了走路的好理由。

明天,看似又可以走上一萬步了,期許自己!

 

要有健康的身體,從每天走一萬步開始做起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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