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天天鎖定電視上最夯的洪某事件,越看心理就越有感觸,其實像那樣的集體霸凌事件,從我們小的時候就一直在我們身邊發生。

就連現在出了社會,在公司裡也是有這樣集體霸凌的事件發生。

現在的公司分了幾個部門,我屬企劃部,另外有編輯部跟數位部。

其實如果是各部門都是賺錢的部門,那麼那些部門有部門鬥爭我都可以理解。

重點是,我們這些部門並沒有賺不賺錢的問題,因為公司屬性比較特別的關係,賺不賺錢在於我們所有的部門能不能齊心一力的合作。

可是,偏偏數位部的人卻不這麼想,在所有部門都只往一起把東西做好的同時,數位部門的長官卻是教導著他們少做事,多推事。

自己身上的事情越少越好,而不是在於這件事情有助於公司的整體營收。

 

在這樣的情況之下,那數位部門就變得有點奇怪,早期我剛進公司的時候,他們還盛傳著一個很奇怪的事情。

那就是經理的桌版前面有一個海報,上面貼著數位部的人員名字,只要表現的差就貼一個壞寶寶貼紙(啥鬼!!幼稚園嗎?)

後來被拿出來恥笑之後,那張海報不見了。

以為這樣就沒事情了嗎?

這只是故事的開始。

其實我一直想要跟各部門的同事處得好,也很順利的有跟各部門的同事相處的不錯,

合作關係也維持的很好。

但是,就是因為跟數位部的人還不錯,導致他們的長官看了不爽。

前幾天竟然約談他,警告她別跟我們走太近,不准跟我們聊天,否則就要他好看。

嗯!我想想這應該也算是一種霸凌事件吧!

我在這裡工作,你是我長官,你只能管我工作上的事情,我私底下跟誰交好,你不能干涉吧!!

更何況公司的人交好,可以讓事情更容易解決,為什麼公司的人一定要針鋒相對呢?

 

這讓我想到,幾年前,我的第一份工作。

因為某位離職的同事,寫了一份黑函寄給跟公司相關的廠商。讓公司顏面掃地。還有老闆顏面掃地,結果波及到另一位同仁被迫離職。

而我,老闆給我兩條路選擇,一條路就是跟他簽下五年的合約,並且禁止跟那位寫黑函的同事來往。如果不從就要我離職。

雖然我也不喜歡那位寫黑函的同事,也不想跟他往來,但是,我要跟誰來往是我的事情,老闆憑什麼要我簽切結書,就算我不跟他來往,也不要簽那份切結書。

總之,事情的發展大約如此。這也是我從第一份工作離職的內幕。

 

我當時選擇了離職,可是現在這位數位部的同事,選擇了留下。

我尊重他的選擇,畢竟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考量,也有每個人的經濟壓力。

只是我思考著,如果我是他,我會選擇哪一條路?

 

站在被霸凌者的立場,是想著該選擇哪一條路。

站在旁觀者的立場,就會覺得,那些霸凌者怎麼可這樣存在於社會,這間公司怎麼能夠容許這樣的霸凌者存在!

我不能接受,也不要接受,所以說我真的很不喜歡大公司,大公司就是這樣,我想搞掉你,我就想盡辦法搞你。

你怎麼知道不會搞出人命?

也有很多上班族跳樓

或是自殺事件啊!!

搞出人命之後,那些人有事嗎?還不是活得好好的。

 

唉!願上帝祝福我,快點轉職成功,我相信不是每間公司的人都這麼奇怪的。

至少,這是我第一次遇到這麼奇怪的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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